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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关于开展“新财经”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1-06-12 22:02:47   人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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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“新财经”领域一流课程、一流专业、一流学科建设,推动中国高等财经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探索完善“新财经”教育体系,总结新财经视域下的高等财经教育和人才培养实践经验,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决定启动“新财经”研究课题(以下简称研究课题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

研究课题主要围绕高等财经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,针对新文科特别是“新财经”的工作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。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(见附件1),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,拟定研究题目,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研究题目。申报时须明确课题类别。

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、有深度、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,或高质量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、专著等研究成果。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内部呈送时,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‘新财经’研究课题资助”字样(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),未注明者不予承认。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。

二、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

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、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,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10项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;重点课题不超过15项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0.5万元;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,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。

课题立项后,重大、重点课题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,一般课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题。开题通过后,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(即总经费的50%),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。同时,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。

三、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

课题申报面向面向正常参加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。鼓励合作研究。重大课题由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,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。

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,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,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;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;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

请申报单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(见附件2)一式3份经相关处级单位盖章后,连同5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(见附件3),以及汇总表(见附件4)邮寄至分会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,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:申报人姓名+单位名称+课题名称。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(https://www.cahe.edu.cn/)和分会网站(cfea.e-courses.cn)下载。

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,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。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联系人:李海龙

电话:010-88191600,88191039

申报材料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039,邮编:100036,邮箱:cfea@bzxtech.com


附件2: 自设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.doc


附件4:课题申报汇总表.xlsx


附件3: 自设课题立项申报书(匿名版)一式5份.doc


课题指南.pdf